吉林省開展保健食品非法宣傳功效問題專項治理
為依法嚴厲打擊保健食品、配制酒、瑪咖制品等三類食品違法生產經營行為,有效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和消費安全,最近,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制發方案,在全省部署開展為期半年的保健食品、配制酒、瑪咖制品等三類食品中非法添加藥物、非法宣傳功效問題專項治理。
“方案”要求“三類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先行自查,自查重點內容包括生產經營過程中是否存在非法添加藥物、非法宣傳功效的行為;產品標簽標識、說明書中是否存在非法宣傳疾病預防或治療功能;廣告宣傳中是否存在虛假夸大宣傳產品功效、未經審批發布保健食品廣告;是否存在購進使用不合格空心膠囊等原輔料及其他等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對于自查發現的問題,企業應采取停止生產并召回非法產品、修改產品標簽標識及說明書、撤銷非法違規廣告等措施進行整改糾正。
各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組織對本轄區“三類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監督檢查。對生產企業,重點檢查產品生產許可證件、產品配方、產品標簽標識和說明書,企業進貨臺賬、原料庫存情況,以及保健食品生產企業使用空心膠囊等原輔料情況。對經營企業,重點檢查銷售的保健食品聲稱具有疾病預防或治療功能,配制酒、瑪咖制品未取得保健食品許可聲稱保健功能的行為;檢查產品名稱、說明書、贈送宣傳冊、廣告中存在的未經批準的功能聲稱,夸大宣傳、虛假宣傳等行為。對在檢查中發現涉嫌非法添加、非法聲稱產品功效的產品進行抽樣檢驗,重點檢驗保健食品、配制酒、瑪咖制品中非法添加藥物的行為。
對檢查和抽檢中發現的問題,依法責令生產企業立即停止生產問題產品并進行召回,責令經營企業立即停止銷售,對召回、下架的問題產品及時依法處置,防止再次流入市場;同時查清問題產品來源和流向,涉及其他地區的,及時通報相關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采取控制措施;深入開展調查取證,查清相關生產經營企業違法事實,依法從嚴處罰;涉嫌發布虛假廣告的,移送工商部門進行查處;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方案”還要求,自查、檢查和抽檢中發現問題的“三類食品”生產經營者,要及時向社會公布執行產品召回和下架措施的問題產品名單,并發布消費風險提示。生產經營企業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監督企業對問題產品召回、下架措施的執行,對召回、下架不到位、走過場的,要予以從嚴懲處并及時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