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規:轉基因食品顯著標示 保健品明示不是藥
)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官網消息,該局對《食品標識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進行了修改,再次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紅星新聞注意到,《辦法》明確,保健食品警示用語區位于最小銷售包裝包裝物(容器)的主要展示版面,所占面積不應小于其所在面的20%。警示用語使用黑體字印刷,包括以下內容:保健食品不是藥物,不能代替藥物治療疾病。
生產經營轉基因食品,應當在食品標識上顯著標示“轉基因”字樣。
歡迎廣大食品生產經營者、有關單位及個人提出修改意見,并于2020年8月26日前反饋市場監管總局。公眾可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意見:1.登錄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網站(網址:http://www.samr.gov.cn),通過首頁“互動”欄目中的“征集調查”提出意見。2.通過電子郵件將意見發送至:spscszhc@samr.gov.cn,郵件主題請注明“《食品標識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集意見”字樣。3.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寄至:北京市西城區三里河東路8號,市場監管總局食品生產司(郵政編碼:100820),請在信封上注明“《食品標識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集意見”字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