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協呼吁經營者要嚴守法律底線,電商平臺應承擔監管責任
近期,有家長購買“噯嬰樹”品牌的“益芙靈多效特護抑菌霜”給寶寶使用,沒想到在使用兩個月后,僅5個月大的寶寶卻變成了22斤的“大頭娃娃”,出現“發育遲緩、多毛、臉腫大”等癥狀。事后,福建省漳州市立即成立了事件處置工作組,經第三方機構檢測,確認涉事產品“益芙靈多效特護抑菌霜”含有激素成分氯倍他索丙酸酯,企業因涉嫌生產、銷售偽劣產品已被移送公安機關。
2月5日,中消協公開發布消費警示,“消”字號產品的亂象多,消費者慎買慎用,切勿當藥使用。
亂象1:生產過程違法添加
雖然國家規定“消”字號產品不允許添加激素、抗生素、抗過敏藥物等物質,但仍有許多企業為了凸顯產品“效果”鋌而走險,進行違法添加,無視消費者安全權。
“大頭娃娃”事件只是“消”字號產品亂象的冰山一角。近年來,有關寶寶霜類產品違法添加激素問題屢有發生。如2017年9月,廣西壯族自治區衛生監督所對兩家母嬰用品店銷售的“云南七草滇紫草7效修復膏”等19個產品進行抽檢,結果顯示,其中5款產品含有違法添加激素成分氯倍他索丙酸酯,這5款產品的許可證號均為“消”字號。
亂象2:廣告宣傳存在誤導
《消毒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規定,“消毒產品的標簽(含說明書)和宣傳內容必須真實,不得出現或暗示對疾病的治療效果”。也就是“消”字號產品不得宣稱對疾病的治療效果,也不應使用令人誤以為有治療效果的名稱等。但仍有一些經營者,為了推廣和銷售其產品而使用“治療”“藥膏”“醫院同款”等字樣,且這些“消”字號產品的名稱大都為“某某霜”“某某膏”,很容易讓消費者誤認為是“藥品”來選購和使用。
“大頭娃娃”事件的涉事企業不僅在其官方微信公號上多次宣傳該款嬰兒霜可“祛紅止癢、修護受損皮膚”,還在廣告宣傳中使用“0添加”“可用于日常護理”等字樣,令人誤以為是藥品或者是化妝品。這不僅違反了國家對“消”字號產品不得宣傳具有疾病治療效果的規定,還涉嫌虛假宣傳。
近期中消協對某電商平臺銷售的針對嬰兒濕疹的產品進行調查發現,該網站大量充斥著宣稱具有治療效果和引人誤解宣傳的嬰兒“濕疹膏”,經實際購樣后查驗,均為僅有消毒作用的“消”字號產品(如圖)。
某電商平臺部分“消”字號產品宣傳截圖
看點
01
中消協敦促“消”字號產品的經營者要嚴格遵守《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廣告法》《反不正當競爭法》《消毒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與規章規定,依法經營、誠信經營:
在生產環節,要嚴格按照相關國家標準的技術要求和安全要求進行生產,不得違法添加,不得違規生產;同時,要如實標注產品的成分、使用方法、注意事項等重要信息。
在宣傳銷售環節,只能展示產品的真實功效,明示產品的批準文號,并與產品標簽、說明書等內容一致,產品名稱科學規范,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不得宣傳治療和護膚的效果。
中消協呼吁相關電商平臺,應當承擔平臺的監督管理責任,對平臺上銷售的“消”字號產品廣告宣傳進行徹底清理,嚴禁使用引人誤以為是藥品或化妝品的宣傳用語,嚴禁超出消毒功效的夸大宣傳,一旦發現應當立刻下架,并列入信用“黑”名單。
看點
02
要明確區分不同許可證號產品。消費者在購買產品時一定要認真閱讀產品說明,仔細查看產品成分、使用范圍、適用人群、使用方法、注意事項以及許可證號等信息,認清產品是“消”字號、“妝”字號還是“藥”字號等,做到知情選擇,購買適合寶寶使用的產品。一般來說,選購消毒品可選擇“消”字號產品,選購寶寶護膚品應當選擇“妝”字號產品,治療疾病的藥品則要選擇“藥”字號產品。
要謹慎對待經營者廣告宣傳。消費者要謹慎對待經營者打著“植物提取”“純天然”“0添加”“不含激素”等口號且使用一次后就效果特別顯著的產品。因為效果之所以如此顯著,很有可能是添加了激素。如果消費者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給寶寶不加控制地使用、濫用,或者產品中的激素含量過高,就會危及寶寶健康。對于不明成分的民間偏方、土方法等也不要輕易相信,以免因使用不當而傷害寶寶。如果寶寶在使用產品過程中出現不適或者病情加重,應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時就醫。
要理性使用激素類藥物。當寶寶皮膚出現輕微紅斑、脫屑等較輕微癥狀時,可使用一些“妝”字號產品,進行保濕滋潤護理。同時,還應當減少搔抓、熱水燙洗等外部刺激。如果寶寶出現瘙癢、破潰,甚至影響睡眠等明顯癥狀,建議在使用保濕潤膚霜的基礎上配合藥物治療。由于激素在治療濕疹上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若寶寶皮膚問題嚴重到必須使用激素類藥物時,家長一定要嚴格遵循醫囑,控制好使用劑量和頻次,避免激素的濫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