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著外匯理財的旗號從事傳銷活動 兩名“普頓PTFX”骨干被公訴
2月17日,李旭反傳銷團隊獲悉,石嘴山市大武口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于某、馮某某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一案提起公訴。
經依法審查查明:“普頓PTFX”平臺是以拉人頭加盟的方式,利用MT4交易軟件,從事組織、領導傳銷活動。該平臺宣稱在印度尼西亞注冊成立的外匯投資公司,在未取得外匯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以提供外匯投資交易為由,要求參加者注冊加入成為該平臺會員,注冊時必須繳納100元美金、1000元美金不等的“交易保證金”,并以發展人員數量作為返利依據,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加入,騙取錢財。
平臺返利模式:一是平臺會員通過繳納保證金獲得交易資格,選擇平臺中的操盤團隊進行跟單交易,進而獲得高額投資收益;二是平臺制定了“盈利分享”“傭金返利”等獎勵措施,引誘、激勵參加者繼續發展更多會員,并根據發展的下線會員數量、等級、投入資金等情況,由低到高分別設置I、IB、MIB、PIB、PIB2五個會員等級,通過采取團隊計酬的方式,不同等級按照相應的計算規則和比例進行獲利。
2017年9月,被告人于某以其妻子王某某的名義注冊成為“普頓PTFX”會員,后以王某某等會員賬戶發展下線會員進行獲利。2017年9月至2019年12月期間,于某通過其經營的寧夏潤嘉投資有限公司,發微信朋友圈、建立微信群等方式,宣傳“普頓PTFX”平臺,并對發展會員進行授課、培訓,騙取他人加入。經福建中證司法鑒定中心鑒定,于濤實際控制的王某某會員等級為MIB級,發展的下線層數7層,下線人數1423人。
2018年5月,被告人馮某某被于某聘請至寧夏潤嘉投資有限公司工作,主要負責對發展會員進行講課、培訓,幫助于某發展“普頓PTFX”會員。同時,2018年5月至2019年12月期間,馮某某經于某推薦注冊成為“普頓PTFX”會員,后通過講課培訓、發微信朋友圈、建立微信群等方式,宣傳“普頓PTFX”平臺,騙取他人加入。經福建中證司法鑒定中心鑒定,馮某某會員等級為IB級,發展的下線層數5層,下線人數168人。????????????
案發后,被告人于某、馮某某經公安機關電話傳喚到案,均如實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實。
檢察院認為,被告人于某、馮某某以提供外匯投資服務為名,要求參加者繳納交易保證金獲得加入資格,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返利依據,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與社會秩序,情節嚴重,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的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