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規實施一個月,化妝品行業“搶人大戰”加劇?
化妝品行業中,“成分黨”在過去的幾年里悄然崛起,同一時期,化妝品行業中的原料使用和配方研發越來越被重視,但對原料尤其是配方知識產權的保護力度不足,使得美妝產品魚龍混雜的問題仍然突出。
為貫徹落實新頒布的《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加強化妝品注冊和備案管理,保障消費者健康權益,規范和促進化妝品行業健康發展,國家藥監局起草了《化妝品注冊備案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自2021年5月1日起實施。新規實施一個月,有多少老板要考慮退出這個行業?又有多少老板要考慮產品漲價?有多少老板為搶到一個合格的質量安全員爭破了頭?
化妝品進入功效評價時代
2021 ?
首先就原料而言。在過去,如若所用原料未被收錄于化妝品原料目錄清單中,即會被認定為新原料,并不被允許使用于化妝品產品中;化妝品新原料的注冊申請要求也非常嚴苛。
而新政的一個重大特色則是對原料風險做了劃分,除美白劑、染發劑、防腐劑、著色劑和防曬劑等高風險原料按以往模式進行注冊外,其他風險相對較低的原料則會走備案制,即企業按照資料規范的要求,提供完整的原料資料,獲準備案后即可在一定范圍內投放市場。
再就產品而言。新政對特殊產品和普通產品做了區分,對于美白、防曬、燙發、染發、防脫和新功效等存在高風險的產品,上市前需進行嚴格注冊審查,須經國家總局4-6個月左右技術審查并得出安全結論后才可上市。
而這一效應也帶動化妝品檢測市場火爆起來,據了解,在今年第26屆CBE中國美容博覽會上,首次設立“檢驗檢測”獨立展區,眾多專業檢驗檢測機構的展位都人滿為患。
“中國化妝品行業已進入功效評價時代”已成為行業共識。
不過,由于化妝品功效宣稱評價體系基礎不夠完善、費用高等等因素,再加上《化妝品安全評估技術導則(2021年版)》的嚴格要求,這些新規的出臺也讓很多企業措手不及。
“《化妝品安全評估技術導則》這部法規技術含量很高。”珀萊雅化妝品股份有限公司首席研發官蔣麗剛曾在公開解讀時認為,未來的化妝品,想要3個月從設想到上市,完成一個新產品開發,是個不可能完成的任務了。
也有行業人士發出感慨,“今夜又有多少老板要考慮退出這個行業,又有多少老板要考慮產品漲價,又有多少老板要考慮梳理減少產品,又有多少老板在考慮投資功效評價檢測機構……”
事實上,各個品牌的表現正好說明了政策導向的作用已經發揮。此前業界瘋狂出新款、比拼玩概念的風潮期,現在已開始逐步降溫,大家開始放慢腳步,專心磨練產品。
其實,新規的發布,預示著中國化妝品正式進入功效評價時代,將讓化妝品行業告別“自賣自夸”,步入科學發展,同時也會給很多企業設置門檻,帶來一場前所未有的大洗牌。
化妝品行業掀起“搶人大戰”
2021 ?
自5月1日起開始實施《辦法》,明確了注冊人、備案人對投放市場的化妝品承擔質量安全責任后,質量安全員可謂是一“員”難求。業內人士紛紛表示,“招質量安全負責人太難了,現在在藥監部門窗口遞交資料,要提交企業質量安全負責人的個人資料,否則不予注冊。”
據記者查詢發現,“質量安全負責人”需求量最高的是上海、深圳、廣州等地區,有些企業甚至從2020年底就已開始招聘。在BOSS直聘、智聯招聘上,很多相關崗位甚至貼上了“急”字標簽,薪資也上調至1.5萬至3萬元。
其實造成行業質量安全負責人短缺的原因是,新《辦法》要求品牌注冊人也增設企業安全負責人,但這一行業很多品牌注冊方并非生產方,此前一般也不會設立此類崗位,這就導致這一職位的人員需求量大增。另一方面,化妝品行業本就欠缺懂技術和質量要求的化妝品質量負責人。
除了“僧多粥少”之外,新法規對于質量安全負責人的職責和處罰要求嚴格,也讓許多人望而卻步。
過往,有些人專門在公司擔任質量負責人,但僅是掛職,并未實際發揮作用,隨著新《辦法》對質量安全負責人的監管要求升級,也沒人敢輕易去企業擔任這一要職。
日前,廣州市藥監局開具的一張《行政處罰決定信息公開表》,某質量安全員在配合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調查企業違法案件過程中,向監管部門提供了涉案產品的虛假的產品價格信息和產品召回證明材料。
這件事在業界引起了一場風波,紛紛表示在《辦法》實施不到一個月還能冒險頂風作案,他是業內第一人。
此外,根據今年1月1日實施的《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同樣有明確,管理混亂、問題頻發企業的質量安全負責人將承擔后果甚至遭受處罰,并且玩忽職守、惡意違規、情節嚴重的質量安全負責人將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未來的化妝品企業負責人和質量安全負責人會是良好的商業伙伴,因為新《辦法》要求二人同時承擔企業質量安全風險,形成捆綁利益,共同把好產品質量關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