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案釋法】低投資高回報?輕信傳銷誤終身
案情介紹
2020年1月,賈某某、溫某某、徐某某為獲取非法利益,商議決定實施網絡傳銷活動。三人共出資3萬元,由賈某某找到制作軟件的王某某委托其制作用于實施網絡傳銷活動的“某某智能” APP。王某某在明知賈某某實施傳銷活動的前提下,仍幫賈某某制作APP并租建、維護該平臺服務器。截至被抓獲前,王某某共非法獲利35000余元。
2021年9月,王某某因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被邯鄲市永年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
檢察官說法
本案中,王某某雖并未實際參與傳銷活動發展下線,但在明知賈某某實施傳銷活動的情況下,仍為賈某某制作APP,提供租建、維護服務器等幫助,對傳銷活動的實施起到關鍵作用,其行為符合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的犯罪構成,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的共同犯罪。
網絡傳銷是一種新興的、變相的、危害性更大的傳銷方式,具有更強的隱蔽性和欺騙性。廣大群眾不要輕信網絡上低投資高回報等虛假、夸大宣傳,以免誤入傳銷陷阱,造成巨大財產損失,甚至身陷囹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