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大連睦霖實業纖釀產品多層級團隊計酬涉嫌傳銷進行中~
1.直推獎(級別越高直推越多)
2.極差獎(級別越高極差越大)
3.平級獎(拿平級別上一個級別極差的50%)
4.分紅獎(達到總監級別拿每月團隊總營業額的1%)
5.管理津貼.團隊總業績達到0~20萬獎勵3%
20~50萬獎勵4%
50~100萬獎勵5%
100~150萬獎勵6%
150~250萬獎勵7%
250~400萬獎勵8%
400萬以上獎勵10%
6.領導獎( 總監資格才開始享有,小市場每月累計單量達到12000單拿公司營業額1%的加權分紅)
達到 總監小市場完成3萬單拿公司總營業額的1%
總監小市場完成6萬單拿公司總營業額的0.5%做到兩個拿兩個,做到三個都拿
以上是大連睦霖實業有限公司目前所實行的獎金模式,我們不難發現相我國相關法律法規相突沖:
根據《禁止傳銷條例》第二章第七條規定,下列行為,屬于傳銷行為: (一)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包括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二)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三)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并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相關規定:“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忠告建議:
盡快撤場,莫要貪心,害人害已,你想賺別的人利,別人盯著你的本!
為了你的家人及朋友不再上當受騙,如果你的發現身邊有涉嫌傳銷或詐騙的,可以向全國各城市舉報,舉報電話:110、12315或者向所在城市的市場監督管理局舉報(各城市獎金不一樣,從幾千到幾十萬不等)
主營產品:
公司背景:
忠告建議:
盡快撤場,莫要貪心,害人害已,你想賺別的人利,別人盯著你的本!
為了你的家人及朋友不再上當受騙,如果你的身邊發現涉嫌傳銷或詐騙的,可以向全國各城市舉報,舉報電話:110、12315或者向所在城市的市場監督管理局舉報(各城市獎金不一樣,從幾千到幾十萬不等)
新營銷調研誠邀各位粉絲提供各種項目內幕,爆料項目隱情,公布更多騙局細節,讓網友們引以為戒,不再受騙。希望你能為防騙事業貢獻一份力量!
來源:新營銷調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