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妮蕾德“力之源”商標 訴訟 再次敗訴
據臺灣媒體報道,全球5大直銷公司之一——仙妮蕾德,2009年以“力之源”文字向中國臺灣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為旗下草本營養補充注冊商標,因商標與中國大陸地區老字號的漁人制藥“力源”口服液商標高度近似未獲準;仙妮蕾德再向中國臺灣智慧財產法院提行政訴訟仍敗訴,據悉,此案還可上訴。
仙妮蕾德公司在向中國臺灣智慧財產法院提起商標注冊行政訴訟中,主張該公司“力之源”商標和漁人制藥的“力源”商標,在市場上具有相當區別,消費者應該無混淆誤認之虞,希望法官撤銷中國臺灣智慧財產局不當處分和訴愿決定,準予注冊。
法官調查發現,漁人制藥的“力源”商標,依現行通用中文橫書讀音由左至右雖為“源力”,但該公司商標早在1981年就獲準注冊,當時中國臺灣地區的中文橫書格式是由右至左,念起來是“力源”,和仙妮蕾德申請注冊的“力之源”都有“力量的來源”意思。
法官認為兩者商標讀音以及觀念相似,用途功能和消費群體也有關,易使消費者誤認,因此依商標發駁回仙妮蕾德之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