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發生物因“純化水維護項目”不合要求拒不整改被市監局處罰
日前,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布的一則行政處罰信息顯示,安發(福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簡稱:安發生物)因在純化水維護項目上不符合《工藝用水質量監控管理規程》的相關要求,安發生物已收到責令改正的情況下,仍然未按規定實施生產過程控制要求,被寧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2.2萬元。
截圖來源: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據處罰決定書顯示,2021 年 12 月 16 日,寧德市監接到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的違法案件線索:安發生物在純化水維護項目上不符合《工藝用水質量監控管理規程》的相關要求。安發生物涉嫌未按規定實施生產過程控制要求且拒不改正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六條第(二)項的規定。寧德市監對此予以立案調查。
經查,當事人于 2020 年下半年、2021 年 10 月 25 日-29 日體系檢查期間被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查出在純化水維護項目上不符合《工藝用水質量監控管理規程》的相關要求,還于 2021年 9 月 24 日體系檢查期間被東僑經濟技術開發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查出上述問題。
寧德市監認為,安發生物在已收到責令改正的情況下,仍然未按規定實施生產過程控制要求,其拒不改正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六條第(二)項的規定,對此,寧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對安發生物處罰人民幣22000元。
此外,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還顯示,安發生物在2020年10月,因其所發布的金金健飲料暗示具有清肺、抗炎、解熱功效,違反了廣告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第五項“以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欺騙、誤導消費者的其他情形”,被寧德市監罰款9594 元。
企查查顯示,安發生物是一家保健品生產商,成立于2005年7月6日,注冊資金1.2億元,法人代表為高益槐。據安發生物官網介紹,安發公司成立于2005年7月,坐落于福建省寧德東僑經濟開發區,總投資15億元人民幣,占地150畝。安發生物致力于高品質健康產品的研發、生產、科教及營銷,產品分為四大系列:保健品系列、食品系列、飲料系列、化妝品系列,行銷全國幾十個省市和地區。 據商務部直銷行業管理信息網站顯示,安發生物于2016年4月獲商務部頒發的直銷經營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