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老媽樂”?讓投資人樂不起來的非吸陷阱!
近日,有關部門辦理了這樣一起案件。2017年2月至2018年1月,在犯罪嫌疑人辛某、郭某的組織經營下,一家名為“老媽樂”的公司通過口口相傳的方式,以投資高額返利回報為由,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近千萬元。
視角一:嫌疑人組團忽悠
2017年,辛某與郭某共同經營一家名為“老媽樂”的公司,郭某擔任該店店長,辛某作為副店長協助郭某進行實際經營,一同幫助經營的還有其他兩名員工。該公司營業執照上雖是“愛心商店”,但經營方式呈現出典型的非吸模式,辛某、郭某的對外宣傳也是一套吸引投資人的利誘說辭:該店以網上商城的形式提供五個等級的投資選擇,投資人購買不同價格等級的生活用品成為公司會員,隨時間推移領取不同返利并拿回本金,且投進的錢越多所獲返利就越高。
就這樣,憑借著“正規”公司假象,外加高額利潤、網上商城,該店不僅吸收到了大量的錢款,而辛某與郭某也將收到的現金投資款上交“老媽樂”總部會計,由總部層層下發工資和分紅,此外,辛某和郭某還在“創業”成功后擴大經營,開設新店繼續以相同經營模式進行吸存獲取分紅,同時兩人也作為投資人投入自己的錢財以領取收益。
最終,高額返利難以維系,資金鏈突然斷裂,辛某和郭某也人財兩空,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了代價。
視角二:投資人防不勝防
“我是經朋友推薦了解到‘老媽樂’,朋友說這個項目特別賺錢,每天都返錢,雖然具體怎么返錢我也不懂,但是我相信我朋友,后來跟著她去門店交了錢……”
投資人劉某在回憶如何入坑時如是說,每每想起自己去交錢的場景,劉某總覺得當初自己是迷怔了,但始終信任相熟已久的好朋友初衷是拉自己一塊兒掙錢,于是劉某交錢時降低了戒心,直到找朋友借款想要繼續投錢時,才被自己女兒發現并制止。
無獨有偶,另一名投資人趙某也曾對“老媽樂”這種返利經營模式深信不疑。在聽完投資介紹后,趙某被這種日日返現金的“實惠”模式所深深地吸引了,于是在沒有任何合同、票據的情況下直接將2萬余元現金交給了嫌疑人郭某。以為能坐等返利的趙某每隔十天半月就去找郭某拿返利,但后來返利錢數越來越少,趙某就開始心里打鼓,直到半年后一分錢也不返了,辛某郭某這兩位負責人也不知去向,只有店里工作人員解釋了公司運營出問題,趙某才意識到要自己拿回本金怕是難了......
視角三:檢察官幫你分析
本案有三點值得我們吸取教訓:
首先,“老媽樂”是一只披著羊皮的“狼”。該公司以一家“正規”商店的形象存在,對外售賣生活用品,但該價格遠高于商品價值,同時結合公開講課方式和熟人口耳相傳吸引投資購買,用定期福利、高額回報為誘餌,表面上看該公司從事的是一項“兢兢業業”的朝陽產業,但實際上這家公司從成立到注銷一直從事非法吸資活動,買賣商品的噱頭實質是為了吸收投資。簡言之,是個人為進行違法犯罪、提升“成功”幾率而披上了公司的外包裝。
其次,非法集資最喜歡盯上的是中老年人的“錢袋子”。由于知識、信息的更新上都很慢,老年群體對于花樣繁多的騙術難以識別,加之熟人介紹、溫情攻擊,很容易降低警惕成為“獵取”目標,甚至煳里煳涂地就參與非法集資了。因而,作為關系最親密的家人,尤其是兒女,少不得要常常關愛和幫助中老年群體,遇到疑似的騙局及時報警,不給犯罪分子留下喘息之機。
再次,嫌疑人辛某、郭某在經營“老媽樂”進行非法集資過程中,也曾投入自己的積蓄,可見嫌疑人雖有發家致富的念頭,但是法律意識有待提高,在高額利誘面前放棄了對底線的堅守,選擇所謂的捷徑,但最終深陷牢籠、人財兩空,倒不如一開始就勤懇本分,用實實在在的汗水換取辛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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