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女子朋友圈賣“韓國減肥藥” ,哈爾濱多人吃完眩暈厭食!
微商朋友圈熱賣的一款減肥藥竟然被檢測出含有麻黃堿吃了容易產生多種不良反應近日,哈爾濱市道里區人民檢察院對該案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兩名被告一審被判有期徒刑一年、有期徒刑六個月,適用緩刑,各并處罰金;同時判令二人承擔銷售金額10倍的懲罰性賠償金28萬余元,并在省級新聞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
朋友圈販賣“韓國處方減肥藥”竟含麻黃堿2020年下半年,一則發布在朋友圈和微博里的“某減肥達人韓國處方減肥藥”的微商信息,吸引了一些愛美女性的注意。然而,有多名購買該減肥藥的顧客反映,服用該減肥藥后,出現頭暈、心跳加速等癥狀。哈爾濱市道里警方接到線索后,立即展開調查。經檢測發現,該減肥藥含有違禁品,隨即將銷售該減肥藥的兩名女子抓獲。2022年12月16日上午,哈爾濱市道里區人民檢察院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通過“網絡庭審”的方式開庭審理,并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聽證員、人民監督員線上旁聽庭審。哈市道里區人民檢察院調查發現,2020年5月至12月間,被告李穎(化名)、張紅(化名)為了獲取非法利益,通過微信朋友圈發布廣告,向不特定消費者銷售韓國處方減肥藥,有多名顧客反映服用減肥藥后出現頭暈、失眠、心跳加速、厭食等不良反應。經檢驗,該減肥藥含有麻黃堿成分,系在食品中禁止添加的物質。因在微信朋友圈銷售含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成分的減肥藥,李穎(化名)、張紅(化名)被道里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及附帶民事公益訴訟。
二被告均獲緩刑并承擔銷售金額10倍罰金記者從哈市道里區人民法院了解到,經審理查明,2020年5月至2020年12月,被告人李穎(化名)明知某“韓國處方減肥藥”含有國家禁止銷售的有毒有害成分,仍在哈爾濱市道里區某小區家中,使用手機從上線處通過微信、支付寶購入韓國處方減肥藥,并雇傭被告人張紅(化名)擔任其客服,張紅明知“韓國處方減肥藥”含有國家禁止銷售的有毒有害成分,仍在哈爾濱市道里區某小區家中通過微信進行銷售。李穎、張紅銷售韓國處方減肥藥共計人民幣3萬多元。經司法鑒定,該減肥藥中含有在食品中禁止添加的麻黃堿成分。經偵查,被告人李穎(化名)、張紅(化名)于2021年9月7日在哈爾濱市道里區被公安機關抓獲。最終,哈市道里法院一審判決,以被告人犯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各并處罰金。同時,判令二人承擔銷售金額10倍的懲罰性賠償金28萬多元,并在省級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記者:欒德謙(圖片由道里區人民檢察院提供)(生活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