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涉案20多億元 石門警方破獲 “網紅云商”網絡傳銷案
為進一步揭示犯罪手法,傳授防范知識,提高群眾防范意識和能力,推動社會各界共同參與打擊防范經濟犯罪工作,常德公安發布近年來偵破的經濟犯罪典型案例。
吳某、周某等人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
2019年4月11日,石門縣公安局在轄區摸排涉眾經濟犯罪重點人員時發現,有群眾大肆宣傳一個叫 “網紅云商”的平臺,并稱要組織人員前往北京進行學習考察,為防止出現涉眾型事件,我局立即對該線索進行了初查并發現該平臺涉嫌傳銷活動。2019年5月27日,正式立案偵查。
“網紅云商”于2018年10月16日由吳某、周某、武某某等人以飛揚某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義搭建并上線運營,他們宣稱該平臺是以網紅為核心,把直播當手段,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新型零售社交電商平臺,虛構公司由中國網紅教父吳海濤、360董事長周鴻祎、博洛尼董事長蔡明三人聯合投資成立的事實,以贈送公司股權為名,宣稱注冊會員能獲得公司相應股權、享受推廣傭金、商城分紅,大肆吸引他人注冊加入,同時他們設定入會門檻,規定會員必須交納最少99元才能獲得推廣資格。
通過獎勵政策,鼓動會員不斷吸納新的人員加入,通過層層提成,而獲得巨額的推廣傭金和分紅。至2019年4月30日止,“網紅云商”平臺在全國33個省市自治區共計發展交費注冊會員賬號66067個,以直推結構形成34層級,總共收取會員注冊資金約20.28億元,獲利約8.36億元。
該案共刑事拘留26人,其中逮捕6人,依法移送起訴10人(以上10人已于2020年12月28日被人民法院依法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