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0元手表背后的“金字塔”警方破獲一起“商品寄售”新型傳銷案
原標題:涉案1300余萬元,高安兩男子因這事被抓!
近日,高安市公安局經偵大隊精準研判、重拳出擊,成功摧毀一個以“私域商城”為幌子的網絡傳銷犯罪團伙,抓獲主犯周某春、熊某民,凍結涉案空殼公司12家,初查,涉案金額1300余萬元。
揭穿了“商品寄售+拉人頭返利”的新型傳銷陷阱,為公眾敲響“高收益”投資警鐘。
6000元手表背后的“金字塔”
經查,犯罪嫌疑人周某春、熊某民以搭建“私域商城”為噱頭,在高安注冊高安市旺眾電子商務有限公司、高安市壤昀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等公司。吸引參與人注冊會員,并認購采購價格1000元商城標價6000元的手表,在商城進行寄賣。參與者繳納3.5%-3.7%不等的上架費給店長,而參與者獲得收益需要等到下次交易成功才能兌現。參與者除去投資收益外,還可以獲得其下線會員采購金額0.4%的收益。
警方從“推廣模式”鎖定傳銷鐵證
通過調查,民警發現參與人員實際不為購買該產品,也未見過該產品,而是搶單后獲得收益。為推廣該模式,犯罪嫌疑人周某春、熊某民通過線上線下招募、微信群推廣、在酒店開推介會分享、租工作室發展人員等方式來拉人頭。與此同時“私域商城”設置“下線人數達到40人,流水達到80萬就能開店并獲得店內會員上架費”的規則以達到激勵吸引人員參與。
虛假商城面具下的“財富幻覺”
自2024年9月至2025年2月期間,犯罪嫌疑人周某春、熊某民在高安發展團隊人員數百人,兩人鼓動參與人繼續發展他人參加,在該模式的推廣下,參與人數呈現幾何狀增長。目前,“私域商城”已經無法提現,平臺停止運行,各分店停止采購搶單活動,諸多參與者虧損,報案人數上百人,涉案金額1300余萬元。
犯罪嫌疑人周某春,熊某民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之規定,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二人已被依法逮捕,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警方提醒
近年來,隨著互聯網的發展,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犯罪從線下逐步轉變為線上,通過虛擬的網絡交易,構建出復雜的層級關系和利益鏈條。涉案人員直接或間接發展下線,組成層級并依此獲利,擾亂市場經濟秩序,造成大量人員資產損失。對于先交“入門費”“會員費”,再通過拉人頭得提成、傭金和商品無限增值獲利等不符合市場規律的所謂投資活動,一定要保持高度警覺,避免造成財產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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