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助力“躺賺錢”?警方揭開27億直播傳銷騙局
來源:央視新聞客戶端
網絡直播帶貨大家并不陌生,但是您聽過不用自己下場,只需助力一下別人,就能從直播帶貨里分得巨額收益的好事嗎?現在大屏幕上的這個“直播看客”,就是號稱可以這樣獲利的直播平臺,如果有人不相信,還可以去實地考察,在他們的網絡直播間里,每天都有網絡主播在賣力賣貨,屏幕上不斷跳出最新的銷售額??吹竭@樣紅火的行業新風口,您會動心嗎?江蘇鹽城的周先生,就曾遇到了這樣一個千載難逢的好機遇。
周先生日常經營著一家水晶加工廠,每年也有上百萬的收入??梢淮蔚酵獾卣勆?,他的一位老同學找上了門,跟他說了一個更加賺錢的好門路。
老同學說的這個靠譜的門路就是直播帶貨,而且他已經在上面賺了大錢,讓周先生千萬不要錯過這個好機遇。
直播經濟這個詞確實耳熟能詳,可周先生又覺得,再好的風口自己已經這么大歲數了,怎么可能去直播帶貨呢?此時,這位老同學又告訴周先生,這個“直播看客”平臺不需要會員自己帶貨,所謂的“看客”,就是只需要看著別的主播帶貨,給他們助力就可以。
老同學還告訴周先生,這個平臺不是誰都能注冊的,必須要有邀請碼才能成為會員。一個正規的直播帶貨軟件,為何還要有邀請碼呢?周先生雖然心有疑慮,但注冊進入頁面后也沒發現什么異常,為了驗證真假,他還自己在上面買了一些商品。
在這個平臺的首頁上一共有“我要助力”和“我要商品”兩個選項。看到平臺能正常發貨,而且有真實的商品,周先生心中的疑慮也就打消了一些。此時,老同學又告訴周先生,要想獲得收益,就要點擊“我要助力”這個選項,而這個選項上也明確寫著“不要商品,要收益”的字樣。
據周先生介紹,所謂寄賣,是指用戶可以隨意選擇平臺上任一主播帶的商品,投入資金助力后,該商品不會發貨寄給用戶,而是暫存在主播那里,平臺承諾會通過流量渠道帶貨的方式,讓主播以更高的利潤賣出,而助力人每天可以獲得至少1%的帶貨收益,每個月就有31%的帶貨收益。
看到如此豐厚的收益,周先生既心動又存疑,為了驗證真假,他小額地參與了一次,一周后,本金和收益都順利取出,但周先生仍未徹底放松警惕,他又上網搜索了“直播看客”這款軟件背后運營公司的相關信息。
通過網絡搜索,周先生發現,這款直播看客軟件不僅有實體運營公司,而且還在各個短視頻平臺上發布了大量的宣傳資料,其中還包括公司旗下的專業主播團隊。
投入20余萬元 提現時方知上當
看到對方是正規公司,周先生打消了心中的疑慮,并陸續投入了20多萬元,然而,當他想提現時卻發現已經提不出來了,有周先生這樣遭遇的人還有很多,江蘇鹽城警方注意到了這個平臺,沒有商品出售,是如何實現高額的返利的呢?
2023年8月,鹽城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接到線索,“直播看客”軟件存在資金流水異常,疑似是一個披著“直播投資”外衣的新型網絡傳銷平臺。
大豐區公安局法制大隊刑事審核中隊民警 蔣桂東:獲利模式還是通過多層取酬的,它不是簡單地只吸收發展的下一層,是發展的下級再發展下級。根本的是拉人頭,形成明顯的層級關系。
多層取酬、拉人頭,這樣的運行方式,與傳銷的特征高度吻合。警方調查發現,要成為這個平臺的會員,必須有邀請碼,而這正是傳銷犯罪拉人入局的第一步。
警方調查發現,進入平臺后,屏幕上出現的兩個選項中,“我要商品”選項其實是用來掩人耳目,博取用戶信任的一個板塊。
真正的貓膩藏身在“我要助力”選項中,表面上用戶是在直播間內購買商品、助力主播,但實際這些商品并不存在,也就更沒有平臺承諾的:通過直播帶貨渠道在一周之內將商品賣出。
據警方調查,“直播看客”平臺一共設置了兩種收益模式:靜態收益和動態收益。靜態收益就是在“我要助力”板塊,每天產生的本金1%的返利。
鹽城市大豐區公安局經偵大隊一中隊副中隊長 陳浩天:(銀行)大額的理財可能訂單存單(年收益率)才有3%左右的利息,但它一天(利率)1%,一個星期就5%~7%(收益),這個是非常恐怖的一件事。
沒有商品出售,如此高額的返利怎么可能實現呢?關鍵還是要不斷發展下級,所謂的動態收益,就是需要不斷拉人進入平臺,拉進來的人越多收益越大。
鹽城市大豐區公安局經偵大隊一中隊副中隊長 陳浩天:動態收益就是分成幾個層級收益,拿線下等級低于自己的部分人的收益,還有就是拉人頭這一部分。說白了就是為了鼓勵多拉人頭。
雪球越滾越大,形成了直播看客龐大的“虛假”資金盤,而老會員手中的收益其實就是新加入會員的本金。
變換花樣舉辦活動 只為吸引更多人加入
警方調查發現,為了不斷發展新會員,吸引更多人加入,這家公司在宣傳上可謂下足了功夫,線上、線下變著花樣地誘騙投資者。
然而這些都是這個網絡傳銷犯罪團伙精心設計搭建的假象,目的就是以此來打消人們的顧慮,進而發展更多的人參與進來。
據警方查明,該團伙位于杭州的實體公司是提前租的,公司的前期投資、直播業務支出也都是通過直播看客軟件吸收的資金。盡管直播看客軟件上顯示的每個月資金流水高達5000多萬,但實際上這家公司每月真正直播賣貨產生的收益只有2萬~3萬元。公司里的主播等人都是公司花錢聘請的“演員”,公司每月會給他們固定工資,讓他們假裝在平臺上賣各類商品。而3000平方倉庫內的商品,也都是一些不值錢的“道具”。
鹽城市大豐區公安局經偵大隊一中隊副中隊長 李昊文:直播看客的實體倉庫叫云倉,比如說直播帶貨的一些吹風機,一眼看起來就質量很低劣,然后帶貨的一些零食都是“三無”產品。明顯不是以帶貨為主要的收入來源。
夸張的收益率,煽動人情緒的話語,驚人的銷售額,正是這些一步步引誘著投資者參與到這場騙局中。警方介紹,這種無真實商業利潤支撐的傳銷騙局,一旦新會員增速放緩或停止,資金鏈即刻斷裂,平臺崩盤,大部分參與者都會血本無歸。
平臺還在運轉,還有人陸續不斷加入,2023年11月11日,警方展開行動,對相關涉案人員進行了抓捕。
到案后,犯罪嫌疑人陸某、潘某對自己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據交代,潘某負責對“直播看客”軟件進行開發、設計、操作、運營、結算,陸某則負責組織整個直播傳銷軟件的框架。
在短短5個月的時間里,陸某與潘某商議并組織他人開發、上線運行的“直播看客”軟件,吸納10多萬參與者購買“直播助力禮包”,發展上下級最大層級達500多級,用戶累計充值金額超過了27億元。
2024年12月,該案的主要被告人陸某因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9個月,直播看客技術負責人潘某被另案處理。警方提示,一定要看清新型網絡傳銷的各種偽裝,切莫輕易入局。
鹽城市大豐區公安局副局長 盧定平:要謹慎投資,直播傳銷更加隱蔽,相對發展區域也比較廣,它在網上傳播,網絡傳播它入門比較簡易,門檻比較低,相對受害群體更多,尤其是(看到)通過拉人頭發展下線,通過這種方式,這是一種典型的傳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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