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案宣判:唐慶南被判10年罰4千萬(附40頁判決書)
北京時間30日消息,江西省南昌市中級法院今天對太平洋直購網傳銷案進行了宣判, 經過八個月的開庭審理,第一被告唐慶南,判10年罰金4000萬。劉葆華,判8年罰2500萬。童年,判6年罰500萬。程芳英,判5年半罰20萬。徐興春,判5年罰10萬。董思,判3年罰5萬。六被告全部不服,當庭表示上訴。去年十二月審判了六天的另外兩名被告人,第七被告劉輝、第八被告王亞亞,檢察院撤回起訴,昨天無罪釋放。錯抓錯訴已經確定。二審律師將進一步加強辯護力量,繼續為太平洋電子商務和唐慶南作無罪辯護。附判決書如下:









































- 太平洋,唐慶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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